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公 告 栏

【集团公告】招标公告

出处:山西晋南钢铁集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30 19:21
 
 
 山西沃美源饮品有限公司因发展需要,对我公司生产经营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如下:(甲方为山西沃美源饮品有限公司,乙方为承包方)
 
 一、招标范围:水厂(白水厂区、景明厂区)和绛县虹鳟渔场的生产设备等资产、采购、生产、销售、人事等经营管理及商标使用权承包。
 
 山西沃美源饮品有限公司位于曲沃县北董乡白水村,占地20余亩,现有职工50余人,专业技术员10余人。企业现有厂房、仓库、办公和生活用房、水处理系统、桶装和瓶装自动灌装设备,两条生产流水线,总投资3000余万,年产50万吨饮用矿泉水,其中桶装矿泉水18L,年产量约18.9万吨,瓶装矿泉水(大瓶500ml、小瓶380ml)年产量约14万吨。销售辐射到曲沃、侯马、绛县、襄汾、翼城、临汾等周边地区。
 
 二、承包期限:十年。
 
 三、甲方责任:
 
 1、水厂、绛县虹鳟渔场资产的所有权均归甲方所有。
 
 2、甲方集团及旗下子公司桶装、瓶装饮用水全部从乙方采购,年采购金额150万元左右。
 
 四、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协调政府、邻村、村民等地方事务,甲方水厂和绛县虹鳟渔场所需的政府审批文件、许可证等生产经营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办理,并交由甲方保管,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相应协助,乙方应保证上述甲方生产经营手续的持续完整、合法、有效。
 
 2、承包期间生产设备资产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承包期间,乙方负责环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并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4、乙方应保证其销售的甲方水厂生产的矿泉水符合饮用天然矿水质量标准,使用的矿泉水瓶、水桶等符合国家卫生质量标准。瓶装水、桶装水等饮用水产品的包装标识应注明甲方生产。
 
 五、投标保证金:50万元(打款请做好备注,开标后未中标将在7个工作日内退款,中标单位投标50万元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收款账号:607103010300000058480
 
 户名:山西沃美源饮品有限公司
 
 开户行:山西曲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六、招投标流程:
 
 1、 投标报名:2024年10月6日以保证金打到山西沃美源饮品有限公司账户为准,报名联系:常向阳(16635778801)。
 
 2、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8日上午11:00。
 
 3、 招标方法:线上招标。
 
 七、投标要求:
 
 1、投标单位自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限格式但必须包含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单、投标承诺书等相关资料,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有效。
 
 2、本次招标报价方式为:年运营承包总价。
 
 3、报价时请注意价格中需包含税费等相关费用。
 
 
山西沃美源饮品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