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秋冬季(2017年10月~2018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 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其中,北京、天津、石家庄、辛集4市(县)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5%,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20%。 这是环保部等多部委及京津冀等多省市8月23日共同印发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设置的目标。
《方案》提出,在接下来半年时间里(2017 年 10 月-2018 年 3 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将全面实施“攻坚行动”,动员全民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
京津冀跨地区环保机构9月底前试运行
《方案》提出,环保部、中央编办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相关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快落实《设置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方案》,开展设置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重点解决区域大气环境问题。根据安排,2017年9月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管理相关机构应完成组建筹备和试运行工作,并逐步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
《方案》还提出,将加大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力度,重点向“2+26”城市予以倾斜。同时要求,相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全面加大本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
据了解,这些资金将重点用于各地的燃煤锅炉替代、散煤治理、高排放车辆淘汰、工业污染治理等领域。此外,国家将启动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汇聚跨部门科研资源,组织优秀科研团队,针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重污染成因、重污染累积与天气过程的双向反馈机制、重点行业和污染物排放管控技术、居民健康防护等难题开展科技攻坚,探索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改善路线图。
唐山等城市采暖季钢铁限产50%
根据《方案》,为应对秋冬季重污染,京津冀2+26城将加快处置“散乱污”企业,对已经核实的量大面广“散乱污”企业“先停后治”。其中,涉大气污染物排放列入淘汰类的,一律于 2017 年 9 月底前依法依规关停取缔。据了解,经各省市初步核查上面,京津冀及周边区域散乱污企业达17.6万家。
此外,《方案》提出,在 2017 年采暖季前(2017 年11 月 15 日前),京津冀及周边区域要提前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2+26”城市完成 72 台机组、398 万千瓦的燃煤机组淘汰,淘汰的燃煤机组要实现电力解列或烟道物理割断。
深入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和运输。石家庄、唐山、邯郸、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 50%;水泥、砖瓦窑、陶瓷、石膏板等建材行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有色化工行业优化生产调控,采暖季电解铝厂限产 30%以上,有色再生行业熔铸工序,采暖季限产 50%。工业企业大宗物料实施错峰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