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山西省将从本月中旬开始,在全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铁腕治污行动”,重点整治7类环境问题。
重点整治内容有——
坚决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环境的小型洗煤、炼焦、炼油、铸造、建材、造纸、电镀、农药、有色金属冶炼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土小”企业;
集中整治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不经收集处理,跑冒逸散,无组织排放以及露天进行工业涂装喷漆等作业行为;
加大对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和饮用水源地的全面排查整治力度,重点解决园区工业企业环保管理水平低下、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不规范等问题;
突出冶金、焦化、化工、煤炭等重点行业达标排放监管,对未完成提标改造的、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违法超标排污的企业一律执行高限处罚,依法采取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集中开展原煤散烧、秸秆焚烧、道路扬尘、工地扬尘、原料堆场、尾矿库等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控制面源污染;
进一步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严肃查处黄标车淘汰销号后的违法使用问题,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渣土运输车辆开展集中整治;
对化工、制药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制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培训,督促企业切实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该行动要求——
各市县结合2013年至2016年环保部批转举报案件、省环保督察组移交的环境问题和全省环保大检查、巡查发现的问题以及本辖区排查的突出环境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制度,做到依法依规处置,该关的关,该停的停,该退的退,该改的改,该治的治。同时,还要加强城中村原煤散烧管控,扎实开展道路、工地和原料堆场扬尘污染治理,严肃查处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行为,减少面源污染,并加强预测预报预警工作,按照规定级别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就要及时启动预案,狠抓各项应急措施落实,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