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王鹏征)为加强原燃料的库存管理,从9月份起,公司出台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考核标准,合理控制原燃料的库存量,实现资金的高效利用。
此前,由于公司原燃料库存管理不合理,导致部分用量较小的原燃料大量积压,造成有限的资金长期被占用,不仅影响正常的原然料采购计划,每月还需支付大量的财务费用,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为及时扭转这一现状,8月底,公司召开原燃料库存专题会议,根据每天炼焦、炼铁、炼钢的产量和配料要求,出台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的考核标准,对炼焦生产所需的焦煤,炼铁生产所需的矿粉和球团、块矿、焦炭等,炼钢生产所需的硅锰合金、硅铁合金、钒氮合金、增碳剂等数29种大宗原燃料的库存量重新作了规定。
根据新的原燃料库存标准,公司炼焦、炼铁、炼钢生产所需的原燃料最低库存均为1天的用量;最高库存则根据原燃料的用量、物流等因素,分别限定为1.5—5天的用量。如,炼焦配煤使用较多的高硫主焦煤和气煤2,库存最高控制在3天左右,而用量较少的低硫主焦煤和气煤1,则控制在1.5天;炼铁所需的澳粉、二连粉等进口矿粉库存控制在4—5天的用量之内,而省内的精粉库存则控制在3天以内。为了确保这一制度顺利实施,每天早上6:00—6:30,各分厂调度必须将各厂截止凌晨5:00的原料库存量报至公司总调室,统一进行汇总。对低于最低库存和高于最高库存的用量,企管处将按照每项100元的标准进行考核。
与此同时,为了提高原燃料的采购和运输效率,公司生产处每天将原燃料库存量和需求量等信息,及时反馈给供应和物流部门,为供应部门采购原料和物流挂单派车提供准确的依据,确保用最少的资金和最低的原燃料库存量来满足正常生产需求,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