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王鹏征)近日,记者从公司电仪处了解到,从11月15日起,公司将正式推行避峰用电制度,要求各分厂所有非24小时连续作业的设备实行低谷期及平峰期用电,通过避峰用电来降低生产成本。
据了解,供电部门根据用电情况,将全天分为高峰段、平峰段和低谷段三个时段,实行区别电价。其中,高峰段为每天的08:00—11:00、18:00—23:00,电价为0.7210元/KWh;平峰段为每天的11:00—18:00、7:00—8:00,电价为0.4992元/KWh;低谷段为每天的23:00—07:00,电价:0.2930元/KWh。这样一来,高峰段和低谷段的电价每千瓦时可相差0.428元,公司作为用电大户,推行避峰用电办法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公司顺利度过当前钢铁行业危机。
公司副总工程师宋福平告诉记者,电仪处通过对公司各分厂的用电设备进行详细排查,已经确定有18个分厂及外包单位存在有条件实施避峰用电的备,其中,立恒厂区10个、立恒新区7个、焦化厂区1个,设备总功率达4500KW左右。目前,三个厂区所有可实施避峰用电的设备已经全部安装了独立的电表,并由电仪处指定专人负责,企管处各考核科、督察处、总调室、绩效管理处等部门负责监督核查,确保抄表数据真实可靠。
按照公司《避峰用电奖惩办法》规定,公司将依据各避峰用电单位在低谷期实用电量所产生的电费,给予20%的奖励;高线、带钢、焊管等生产单位若每天将检修设备及待料时间均安排在用电高峰时段,每周给予3000元奖励。同时,公司还将对数据弄虚作假、设备空转或不能满负荷运行、擅自高峰用电、生产安排不合理等行为进行相应考核。
晋南新闻
避峰巧用电 节能降成本
出处:立恒钢铁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1-18 17:06:08